各单位:

2017年我市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市。根据省厅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须由原认定机构对证书信息进行规范和更正后,方可进行定期注册网上报名,否则注册申报可能无法通过。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见附件A)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定期注册范围内人员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存在问题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有关办理证书信息更正和证书补发换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接本通知后抓紧开展普查,收交教师有关材料、填写汇总表,按期交至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

一、教师资格证书丢失

凡证书丢失的,须由原认定机构(即发证单位)进行补发,补发时需提交(1)《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认定花名册》,(3)身份证复印件和小二寸照片各一张。

说明:借用人事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持<借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来人事科办理,联系人:王新坤(17739107958),若档案中无,可结合局办公室原海霞同志查阅原认定花名底册,复印后加盖办公室公章,查询档案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二、证书信息存在问题的

1.凡资格证书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与原认定档案不一致的,需提交(1)《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认定花名册》;(4)原教师资格证。

2.凡持证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信息登记有误的,须提交(1)《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4)教师资格证原件。

3.教师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错误的更正办法

教师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与原认定档案不一致的,须提交原认定档案《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有误的

凡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没有按照认定时规定的编号方法进行编号,即2000年以前的证号不是15位, 2000年以后的证号不是17位的,必须进行变更。提交材料:(1)原证书号码有误的教师资格证;(2)证书号码有误汇总表。

凡上述涉及证书信息变更的,均须持证人提供一寸免冠电子照片一张(800*600尺寸),文件名为“姓名.jpg”。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抓紧对本单位教师所持教师资格证存在问题进行统计,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存在问题汇总表》(附件B),由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收交存在问题证书及变更所需证明材料,最迟于9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照片压缩成一个rar文件,文件名为单位名,并发至邮箱:jyxzsp@126.com,。

因未能及时变更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而影响教师首次注册网上申报的,单位责任自负。另,因时间紧工作量大,请以单位名义集体报送,个人恕不接待。

行政审批科地址: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3楼教育局窗口,电话:0391-6613296。

济源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0日

时间:2017-09-22 10:25

关于更正教师资格证书错误信息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