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校形成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各部门原则上每类评选1名(各年级、初中部、英才、行管每类各1人),共评选表彰30名校级道德模范。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文明家庭建设成效明显,群众广为称赞。
(一)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的全体教职工均可推荐。
(二)每个候选人只参评一个奖项,已获得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道德模范评选。往届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若无新的突出事迹,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申报教师填写《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按照教师个人申报与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初步人选,经校班子会议研究后确定最终人选。公示后择优参评市级道德模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推荐作出重大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把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三)规范流程,公平公开。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评选,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班子研究决定,严格流程,过程透明。本次入选的道德模范,作为本年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的优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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