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一中党文〔2020〕16号

 

 

 

中共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委员会

关于印发《班级团支部辅导员管理制度(试行)》《班级团支部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年级、处室,各党支部:

《班级团支部辅导员管理制度(试行)》《班级团支部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试行)》已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落实。

 

中共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

班级团支部辅导员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团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班级团支部建设,不断扩大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覆盖面,积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团支部辅导员是由学校从班主任、副班主任、党员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中选聘、学校党委委托校团委管理的班级团支部工作的指导者。

第二章  团支部辅导员的条件

第三条 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教育方针,政治理论过硬,理想信念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第四条 热爱团的工作,热爱教师岗位,遵守学校制度,心系广大学生,勤奋扎实工作,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第五条 掌握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要求,拥有丰富的团务知识,熟悉学生的思想特点,掌握思想引领教育的理论、技能和方法,具有较强的辅导能力。

第三章  团支部辅导员的职责

第六条 组织全班学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七条 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团的基本知识,宣传执行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第八条 监督团员佩戴团徽,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学生在班级各项事务中创先争优。

第九条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国梦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红色基因教育、传统文化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

第十条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开展主题团日。

第十一条 做好发展团员工作。

第十二条 用好“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员信息和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第十三条 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做好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新时代好少年、最美孝心少年等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五条 推动学生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

第十六条 加强班里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 关怀帮扶困难团员。

第四章  团支部辅导员的聘任

第十八条 学年初由学校团委拟定辅导员聘任方案。

第十九条 各年级团总支根据聘任方案,确定初步人选,经学校团委审核后,报学校党委。

第二十条 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由学校党委统一举行聘任仪式。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每学年初进行一次聘任或续聘工作。

第五章  团支部辅导员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学期末各年级团总支根据各班级团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团支部辅导员进行考核评价,并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占1/2、1/4、1/4的比例,统计考核结果,报送学校团委存档。

第二十三条 对于考核结果为特等奖的,学校授予“优秀团支部辅导员”称号。

第二十四条 “优秀团支部辅导员”纳入学校表彰体系,在学校教师节和年终表彰活动中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五条 在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中,团支部辅导员任职年限和荣誉获奖作为加分项目。

第二十六条 在评优评先、职务竞聘等方面,团支部辅导员身份作为优先条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

班级团支部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班级团支部组织活力,强化班级团支部育人功能,发挥好共青团的积极作用,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班级团支部是学校团的基础组织,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教育、服务学生的职责。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三条 班级团支部设置一般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班级,都应当成立团支部。团员不足3人的班级,应当与相邻班级成立联合团支部。

第四条 班级团支部在高一年级入学时成立,高三年级毕业并在全部团员转出组织关系后撤销。

第五条 班级团支部成立之初,即须在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和完善团支部信息,并接收所有团员信息。

第三章  组织生活

第六条 团支部团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团小组会。

第七条 每年末进行1次团员教育评议。每年1月份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第八条 每季度安排全体学生上一次团课。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安排其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第九条 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第十条 每月开展1次主题团日。

第十一条 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第4节课,固定为班级团的活动时间,可以开团会、上团课、过团日等。其它时间也可根据需要合理安排团的活动。

第四章  基本任务

第十二条 班级团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全班学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团的基本知识,宣传执行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三)监督团员佩戴团徽,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学生在班级各项事务中创先争优。

(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国梦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红色基因教育、传统文化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

(五)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开展主题团日。

(六)做好发展团员工作。

(七)用好“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员信息和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八)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九)做好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新时代好少年、最美孝心少年等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教育工作。

(十)推动学生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

(十一)加强班级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关怀帮扶困难团员。

第五章  团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十三条 有团员7人以上的班级,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

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班级团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第十四条 班级团支部委员会由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

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班级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团组织和团员、同学的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第十六条 不适宜担任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第六章  班团一体化建设

第十七条 加强以团支部为核心的班团一体化建设,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统筹团支部、班委会职位设置。

第十八条 班级内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由班团协作开展,更好发挥团支部组织动员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第七章  团支部辅导员

第十九条 各班级必须配备1名团支部辅导员。班级团支部辅导员由学校从班主任、副班主任、党员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中选聘,学校党委委托校团委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班级团支部辅导员主要承担加强班级团支部建设、规范落实基础团务、推动开展团的活动等职责任务。

第八章  班级团支部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 按照济源一中共青团“三评”测评标准,对各班级团支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累计积分考核。

第二十二条 班级团支部的考核实行周总结、月评比、学期末汇总的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 班级团支部的考核由年级团总支负责。

第二十四条 年级内各班级团支部的学期考核积分,通过统一换算,按照20分(高三10分)的权重,纳入先进班集体的考核体系。被考核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其团支部即为先进班级团支部。

换算方法:各班级团支部原始分与积分最高的班级团支部原始分之商,再乘以20分(高三10分),即为换算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时间:2020-05-19 10:25

关于印发《班级团支部辅导员管理制度(试行)》《班级团支部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