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双节

关于中秋节、国庆节“廉洁过双节”提醒书

全校教职工:

2023年的中秋、国庆即将到来,既是快乐喜庆的日子,也是违规违纪现象高发时期。在此,校党委、纪委特发出清廉提醒,希望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守纪律规矩,坚决杜绝“节日病”。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组织或参与“私人会所”等隐蔽吃喝活动。

二、严禁违规收受现金及烟酒、购物卡等节礼,不准利用电子红包、邮寄快递等方式违规收受节礼。

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不准借用业务单位的车辆。

四、严禁公款旅游,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五、严禁大操大办,不准借婚丧喜庆、民俗活动等借机敛财、铺张浪费。

六、严禁 “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酒后驾车,不准酒后上岗。

八、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或工作所在地,确保通讯联系畅通,不准电话不回。

九、严禁以拜访等名义搞互相走访,不准举行内部、单位之间相互吃请、送礼等活动。

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学校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在全校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委员会

中共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监督举报】您“码”上举报,我马上受理!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邀请您监督!

 

 清廉济源 

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3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轵城镇礼庄原党总支书记郝亚敏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3年,郝亚敏多次收受辖区企业所送的茅台、五粮液、汾酒等22箱、中华香烟3条;2015年9月,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赴陕西、四川、湖北等地旅游。郝亚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东方粮业有限公司原副经理肖世锋、财务科原科长侯东合、业务科原科长聂永红参与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年10月,肖世锋、侯东合、聂永红随时任东方粮业有限公司经理王栓(已另案处理)等人,到武夷山等地旅游,产生的2万元旅游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李某支付。2018年1月,东方粮业有限公司为李某减免租金2万元,冲抵上述人员外出旅游产生的费用。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月,肖世锋、侯东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聂永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克井超限检测站工作人员苏志民滥用职权向过往车辆索要钱款问题。2022年5月31日、9月15日,苏志民在执法过程中,以车辆超限为由,拦下合法行驶的车辆并索要钱款。2023年5月,苏志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经过“十年磨一剑”的持续努力,“四风”面上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的任务依然艰巨。上述通报的案例,有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最终成为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的典型;有的公私不分、政商不清,缺乏规矩意识;有的滥用职权,置纪律规定于不顾,不知敬畏受到严惩。这些滥用公权、公款的顶风违纪行为,浪费国家资财,助长不正之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深化以案为鉴,深刻认识由风及腐的演变规律,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把作风建设作为促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的强大动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气象展现主题教育新成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紧盯突出问题铁心硬手推进整治,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对隐形变异现象创新方法、深挖细查,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把查处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贯通起来,努力取得作风建设更大制度成果和治理效能。

“双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精准把握节日特点,围绕监督重点,紧盯天价月饼、蟹卡等背后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深化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清廉济源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3-09-25 16:06

济源一中“廉洁过双节”提醒书